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

別當沒水準的台灣人

幫自己國家球隊加油 , 無可厚非 , 適當的製作海報 , 其實很不錯 (如下兩張)




但是下面這些 , 就專門在人身攻擊了 ... 有必要這樣激化嗎 ???
看看韓國的 新聞報導 
別忘了  中華民國刑法第118條
意圖侮辱外國,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外國之國旗、國章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
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







如果韓國人把台灣國旗這樣揉 , 你的感覺是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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